中国出境游持续升温 为全球旅游业复苏注入“强心剂”******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题:(经济观察)中国出境游持续升温 为全球旅游业复苏注入“强心剂”
作者 刘文文
近期,随着中国有序恢复公民出境旅游,出境游持续升温。在多家航司加密部署国际及地区航线的同时,多国也翘首以待,热切期盼中国游客“回归”全球旅游市场。
多家航司加密部署国际及地区航线
近期,多家航空公司积极筹备复航工作。
北京大兴机场1月17日将正式恢复国际及地区客运航线。自2020年3月14日起,大兴机场国际航班全部转至首都机场运行,至此大兴机场“暂停”了近三年的国际客运航班即将按下“重启键”。
中国南方航空华北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郑越对中新社表示,1月17日起,中国南方航空将恢复北京大兴-香港客运航线。目前,南航正积极推动北京大兴至首尔金浦、首尔仁川航线的复航。在国际长航线方面,正在积极推进北京大兴-阿姆斯特丹、伊斯坦布尔航线复航事宜,以上复航航班有望在2023年夏秋航季开始恢复执行。
喜马拉雅航空是第一家在大兴机场复航的境外航司。喜马拉雅航空公司中国区总经理、首席代表安永胜对记者透露,本次复航是2020年停飞后,中国和尼泊尔两国首都之间直飞航班重新恢复。这条航线是北京和加德满都两地最快速、最便捷的通道。
“加德满都和北京之间开通直飞之后,我们将快速复航更多城市的航班,为中国游客去尼泊尔旅游提供省时省力的直飞体验,极大便利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经贸往来。”安永胜说。
此外,近期东航的国际航线也将迎来新一批恢复及加密。1月23日起,东航将新增上海浦东-墨尔本航班,达到每周3班;1月期间,上海浦东-布达佩斯、上海浦东-奥克兰、上海-悉尼等航班将分别加密至每周3班。整个1月,东航每周客运国际航线计划增至48条、184班。
多国热切期盼中国游客“回归”
中国一直是全球最主要的出境旅游消费国之一,在中国重启出境游的同时,多国也热切期盼中国游客的到来。
近日,泰国副总理兼卫生部长阿努廷到机场接机,欢迎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首批前往泰国的中国旅客。泰国民航局透露,今年第一季度,将有约338个来自中国的航班飞抵素万那普机场。泰国旅游局表示,中国游客回流将进一步提振泰旅游业,预计今年第一季度赴泰中国游客将达到30万人次,全年接待中国游客将达到500万人次。
柬埔寨首相洪森也表示欢迎和期待中国游客来访。他称,对中国而言,柬埔寨一直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今年柬埔寨有望接待200万人次的中国游客,这将带动柬埔寨经济快速恢复。
马来西亚方面日前预计,2023年将接待中国游客150万至200万人次。新加坡相关业者则估计,中国游客的回流将会给新加坡全年带来额外的20亿新加坡元的收入。
除上述国家外,还有一些国家对中国游客发出“隔空”在线邀约。法国大使馆,泰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等国家的旅游局纷纷发帖,欢迎中国游客到访。
强劲拉动全球旅游业复苏
“中国重新开放国际旅行是全球旅游业复苏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将为相关国家旅游经济的全面复苏注入强劲动力。”同程研究院首席研究员程超功对中新社说。
程超功分析指出,中国旅游业的规模位居全球第二,是多个国家入境旅游的重要客源国。受疫情影响,2022年中国的国际航班客运量一直处于非正常状态,月客运量仅相当于2019年同期的不到5%。
近日发布的《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22-2023)》指出,当前中国游客出境旅游意愿变化明显,游客信心正在恢复,有信心前往更远的目的地。
“在一定程度上,中国游客的回归是全球旅游业全面复苏的‘最后一块拼图’,也是极其重要的‘引擎’。”程超功说。
他进一步指出:“尤其对于东南亚国家而言,中国游客回归是其经济复苏的极重要推动力。例如,疫情前旅游业占泰国GDP总额的15%左右,而中国游客约占泰国入境游客的三分之一,中国游客的回归将极大拉动泰国经济的复苏。”
郑越表示,“随着更多国际航线复航,中国游客的回归有望带动包括国际贸易、中外文化交流在内的国际往来全面恢复,为全球经济发展、旅游复苏注入活力。”(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